20:53:21
日记一则
今天上午,我送表弟回家,顺便带着他去外婆家吃中饭。
外婆一得知我们要去她家吃中饭,就连忙准备了一大桌菜,包括豆豉扣肉,红烧猪蹄,炖鸡等等,丰盛得如同年夜饭一般,结果就连一半的菜都没吃完。
我们都没打算在外婆家过夜,小龙直接搭下午的公交车回他家去了,而我想多陪外婆唠唠嗑,就临时改变了主意,等到在外婆家早点吃过晚饭之后,再走路回老家。
老话常说“吃不了兜着走”,它的字面意思放在外婆家吃饭这一点上十分恰当,回老家之前,外婆把剩下的几个好菜都给打了包,让我带回去吃。
临走之时,外婆还不忘悄悄地塞给我一百块钱,偷偷地跟我说:“你五十,你妹妹也五十,回去要记得拿给你妹妹哦,外婆钱不多,但外婆可是个讲究公平的人,有你一份,就有你妹妹一份,你们可以拿着给自己买点好吃的。还有下次来玩要记得提前跟外婆说一声,这次太匆忙了,外婆都没准备好什么呢!”
我好想说一句:“外婆,您辛苦了!”
可话一出口就变成了:“好好好,我下次会带着妹妹一起来玩,接着陪您聊天哦!”
我总是这样,感恩的话很难说出口,只希望我能做到用实际行动来传达。
……
21:01:45
我走了两个多小时才回到老家,整个人都累瘫了,实在是没法继续码字,更何况,宝宝之前一天写八千字就是为了给不可预测的“突发情况”留出存稿,所以目前还有剩余,不用急着赶稿,于是乎,本宝宝索性不写了,陪妹妹一起看电视。
我才看了几集动画片,忽然,微信消息提醒冒了出来,点进去一看,果然是那货。
微信消息
李月明:悠悠,你怎么还没回来呢?
悠悠我心:不好意思,我忘记跟你说了,我临时改变计划,回老家了。
李月明:原来如此,我明白了。没关系的,只要你安全到家就好。不过你下次要是又有什么临时变动的话,一定要记得提前通知我一声哦。
悠悠我心:行。
李月明:你现在在做什么呢?
悠悠我心:刚刚在码字。
李月明:那你继续码字吧,我先睡了,不过你也要记得早点睡觉哦!晚安。
悠悠我心:嗯,晚安。
真是不好意思,本宝宝这次撒谎了!
如果我跟这货说自己是在看电视,他肯定不会如此果断地闪人,说不定还会硬拉着我尬聊,保险起见,本宝宝只好选择撒一个“小谎”。
不过我突然有了一个新的主意,我想再开一个新坑,写一部全新的小说。因为宝宝刚刚陪妹妹看了几集《百变马丁》的动画片,得到了新的灵感,就立马创建了一部新的作品,暂时命名为《一觉醒来:无限穿越》。
这是一部体验性的快穿类小说,主要讲的是一个二十岁的女大学生会像马丁一样每天醒来后变成不同的人物或者非人类的其他角色,在不同的世界里体验不同的生活。
其实我很久以前就想尝试写一部“快穿”,但一部快穿需要集合很多个小故事,也就是说,需要极大的“脑洞”。如果没有奇思妙想和足够多的灵感,就没法写出许多个好的故事,也就没法组合出一部有趣的快穿文。再加上我这个人真的很懒,不想给那么多形形色色的人物起名,也懒得设计那么多背景千差万别的世界,结果拖到现在都没正式构思一部快穿小说。
实际上,我小时候就曾经看过《马丁的早晨》,那时候觉得这部动画片非常有趣,每一集都能给我带来新的惊喜。现在又看到它的第二部《百变马丁》,感觉依旧很有意思,让我看到了这个系列的无限可能。再联想到我的小说,一下子就发现了“新大陆”,让我迸发出了很多别样的灵感。
于是,我打算把这些灵感整合起来,写成一部非典型的快穿文,作为我对新体裁小说的一种尝试。
我想它大概可以叫做“闪穿”,因为它比快穿的节奏还要快。其中的一个小故事或许还写不了一万字,读者只需要花几分钟就可以看完,就算是一整部写了三十个小故事,全部加起来或许也不及别人写的快穿作品字数的十分之一。
我写这部小说,目的不在于赚钱,所以字数多少无所谓,用不着向那些动不动就上百万字甚至千万字的所谓“大神作者”学习。
我以前压根想不明白那些一千多万字的小说到底是怎么写出来的,因为我的每一部小说都不太长,如果不是网站规定至少要五十万的完结字数才能申请福利,我现在写的小说可能都达不到五十万字。我需要拼命想出更多合情合理的剧情,加到原来的故事主线基础上,才能凑满五十万字,不然的话,很可能三十万字左右就写完了。直到后来我加入了一个上千人的作者交流群,看到其他一些较为资深的网络作家的聊天记录,才得知千万字小说背后的“黑幕”。
其实有人仔细分析过最有名的几部“千万大作”,最终得出的结论是:那些小说原本只需要至多一百万字就能把主要的故事情节全部写完,但那些作者为了增加收益,愣是想方设法水到了一千万字以上!
其中男频升级打怪之类的小说最容易水字数,因为作者只需要换几个不同的人物,调整一下“闯关难度”和“闯关模式”,再用同样的套路进行重复写作就行。这样一来,上一百万字不过是小菜一碟,上一千万字也不困难,只要作者本人不觉得腻,写得下去,有足够的时间用来码字就行。
那女频文呢?就算是快穿文也很难写满一千万字吧?可实际上也有很“厉害”的作者做到了。
其中最为经典的一个例子应该是一部著名的穿越小说,据说还是“女杀手穿越逆袭类小说”的鼻祖。它的作者曾经承认过自己的作品copy了别人的小说内容,但她不以为然。因为她觉得现在的网络小说数不胜数,套路再多也是千篇一律,反正总能找到相似的套路,而且还有尽管两部或者多部小说都是原创作品,相似度却极高的情况存在。也就是说,她认为那不能叫copy,只能叫“借鉴”,所以这位作者写了一万多章才完结。
在宝宝看来,这样的网络作家真的很坑,很黑心!可事实却是他们都成功了!每一部上千万字的小说的点击量都很高,同时也收获了一大批忠实读者,成绩斐然。毕竟能坚持写出那么多字本身就很不容易,更何况,有谁不想尽量多赚钱呢?So,总的来说,这种做法也无可厚非,只是我个人不认同而已。
宝宝的“终极理想”是写出一部称得上“经典”――能够获得普遍认可的出版作品。这就注定了我不适合向他们那些大神作者学习,也不适合长期呆在网文界,而应该向那些语言精炼的经典名著学习,写出短小精悍的作品来。
因此,等本宝宝把自己的写作水平提升到了一定的境界,自认为可以写出足够好的作品,并且赚到了足够养活自己半辈子的钱之时,就将退出网文界,远离因所谓市场需求而产生的各种“不良风气”,潜心创作自己真正想写的、最为美好纯粹的故事。
……
2017年8月6日星期天晴
15:36:47
今天下午,我又提着几大袋的大米和蔬菜回到了租房,一走到熟悉的防盗门前,宝宝就大喊了一声:“李月明,我回来了!”
然后,毫不意外的,防盗门应声而开,那货立即出现在我的眼前,笑盈盈地回道:“欢迎悠悠回家!”
“呃……”我略感无语。
不应该是“欢迎回来”吗?这货还真把这当成我和他的“家”了吗?
我还在考虑到底要不要纠正他的说法,没想到他竟会直接伸手把我手里的三个鼓鼓囊囊的大塑料袋“夺”过去,之后才笑眯眯地跟我说:“提这么多东西,肯定累坏了吧?还是让我来拿吧。”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先斩后奏”吗?
宝宝还没反应过来,那货已经把东西拿进了厨房,分门别类地收拾起来。
我只好直接回卧室,把斜挎包放在床头柜上。
紧接着,宝宝又回到客厅,给自己倒了一杯凉白开,一通“豪饮”。
我刚喝完半杯水,这货突然凑了过来,小声地说道:“悠悠,小龙走之前给我留了一件小礼物,还说只有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才能拿出来用,让我先收好,不过我根本不认识他给我的这个小玩意,你可以帮我看一下是什么吗?”
说完,他从牛仔裤的口袋里掏出了一个深紫色的扁平塑料小包,上面用醒目的亮黄色字体写着“骚年,约吗”。
“这……”我只瞅了一眼,差点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这这……不就是那种东西吗!
据说,在超市里,这种东西通常会和口香糖放在一起,理由是为了提高销量和降低顾客的“窘迫度”。
没有经过太多思考,本宝宝当机立断,忙道:“我也不认识,你先给我一下,我去问问小龙。”
从那货手中拿过周小龙所谓的“小礼物”之后,我立马跑回房间,关上门,拿出手机,戳进QQ,疯狂diss这丫的!
QQ消息
悠悠我心:可恶的周小龙,你怎么会有那种东西啊!
周小龙:哪种东西啊?
悠悠我心:别想抵赖,我已经看到了,你为什么要拿这种东西给他呀!
周小龙:以防万一嘛。
悠悠我心:你看,终于承认了吧?你还这么小,怎么就不知道学好的呢?
周小龙:不就是一包湿巾纸吗?姐,是你自己想歪了吧?
悠悠我心:???
周小龙:你不信就打开看看呗。
我将信将疑,勉为其难地把塑料小包撕开一个口子,一看,还真的是湿巾纸!
我突然想起来这世上还有一种东西叫“整蛊湿巾”,原来如此啊!
诶呀妈呀!之前真是吓死宝宝了好吗?
老娘终于松了一口气,但心里还是窝着火,很不开心,只想继续怼他!
悠悠我心:那你干嘛故意跟他说那种容易让人误会的话呢?
周小龙:湿巾纸难道不是你们女生的专利吗?我们男生又用不着,所以我的意思是说让他送给你嘛!
悠悠我心:是吗?
周小龙:不然呢?你以为是什么意思?
悠悠我心:呃……
周小龙:姐,原来你这么污啊?还好意思说自己只是把他当成普通朋友,我看你早就想把人家给睡了吧?
我靠!现在的初中小男生都懂得这么多了吗?会不会太早熟了点啊?
想当初,我跟他一样大的时候,虽然学了课本上的生物知识,可关于这方面的还是一窍不通啊!
关于这些,宝宝直到大学才懂得一点点呢。
不对!什么叫“睡了他”?这熊孩子的思想也太不纯洁了吧?
悠悠我心:乱说什么呢!你表姐比你大那么多,怎么可能连那种相关常识都没有?我这不过是正常的反应,哪里污了?
周小龙:随便你,反正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我还忙着打BOSS呢,不聊了,拜拜。
悠悠我心:去吧,皮卡丘!
周小龙:姐,别以为我不知道那是“滚”的意思!
悠悠我心:不是要去打BOSS吗?怎么又回来了?
周小龙:哼!我再也不理你了,和你的小男朋友玩去吧!
悠悠我心:什么意思?周小龙,你要是再敢乱说,我就告诉舅舅、舅妈你找了两个小女朋友!而且我还截屏了,有图为证!
周小龙:行行行,就这样吧,我帮你保密,你也帮我保密,说话不算数的就是小狗!OK吗?
悠悠我心:OK!
最终,我和周小龙达成了非常愉快的共识,这件事到此为止,完美谢幕!咩哈哈哈……
……
23:11:47
日记一则
今天下午,我回到了租房,发现一切正常,而且这货依旧朝气蓬勃、容光焕发的,显然,一个人把自己照顾得很好,让我甚感欣慰。
更加令我感到欣慰的是,他特意到菜市场买了新鲜的排骨,做了我最喜欢吃的红烧排骨。见我从老家带了很多新鲜蔬菜回来,又兴冲冲地做了一道新学的蔬菜沙拉。他知道我吃不惯生的蔬菜,就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了改良,做了一道“糖醋水煮沙拉”,味道相当“奇特”。
通俗点说,就是在用加了少量盐和油的水煮熟的蔬菜里面拌入用白醋和白糖调成的“沙拉酱”。这一道“创新料理”,保证让人吃了……再也不想吃第二次!
最后,我只吃了几口蔬菜沙拉,剩下的一大碗都是那货一个人吃完的,为了吃完自己的“得意之作”,还特意少吃了一碗饭。我只能说:“佩服得五体投地!”
我一向自认为自己是个很能吃的“吃货”,但跟他比起来似乎还是望尘莫及,可如果反过来说的话,我是一枚只欣赏美食的“高级吃货”,而他是一个什么都能吃的“超级大饭桶”!将“不浪费粮食”的精神发挥到了极致,超乎我的想象。
难得,太难得了啊!
……
杂感一篇
小龙走后的日子,刚开始的几天确实让我觉得不太习惯,总觉得单独面对那货时心里有点“虚”,有时候甚至不敢直视他,感觉就像回到了初高中时的状态――我不敢跟任何男生对视,而且平时都会尽量避免和男生沟通。如果是“公事”,必须和某个指定的男生交流的话,我就会选择尽量长话短说,而且不会看着对方的眼睛说话,腼腆得有些过分,显得很不礼貌。
而他还是老样子,每天都尽职尽责地当好“保姆”,与我保持恰当的距离,谨守作为一个好朋友的身份,不再对我撒娇,也没有任何逾越之举。
久而久之,我又渐渐习惯了和他单独相处的日子。我每天绝大部分的时间都在码字,只觉得一切都非常美好。
然而,这种难得的“静好岁月”只延续到了八月二十八日――注定不可能寻常的七夕情人节,就被彻底打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