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好一会,似乎没有任何不妙的声音,我贴着门仔细一听……奇怪!怎么什么声音都没有?难道这货跑出去了吗?
完了完了!赶紧出去看看!
门一开,眼前的情形倒是有些出乎我的意料。
这货趴在桌上,双眼紧闭,面色正常,呼吸均匀……不就是睡过去了吗?
干嘛无缘无故一惊一乍的?不知道人吓人会吓死人的吗?还以为他怎么了呢……
“喂,你还好吗?”
见他突然双拳紧握,面皮微微抽搐了一下,似乎不太妙的样子,出于对室友的关心,宝宝戳了戳他的肩膀,轻声问了一句。
“嗯?这么快就醒了?”
不料这货竟蓦地睁开了眼睛,直勾勾地盯向我,再配上他此时异常严肃的神情,倒是有些盛气凌人的视觉感。
我不禁好奇地问道:
“你刚刚为什么要叫我躲起来呢?”
“……”
他平平稳稳地站了起来,一双乌黑的眸子一眨不眨地凝视着我,可一个字也没说。
“你怎么了?怎么不说话啊?”
这货怎么了?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还不说话……装深沉吗?
“……”
他依旧一语不发,移开了椅子,嘴角微微上扬,似笑非笑地看向我,忽然往前迈了一大步,瞬间拉近了距离,离我不到半臂远。
“你想干嘛?!”
我下意识地连连后退,他竟然连连凑近,步步紧逼。
“别过来!”
我大吼一声,可他却置若罔闻,我退一步,他就进一步,始终隔得非常近,让我有些喘不过气来。
都说了别过来啊!这咄咄逼人的气势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连忙加快了后退的速度,他只是不紧不慢地跟进,并未加速,勉强拉开了一些距离。
“呀!”
怎么这么快就撞到墙了?
“李月明,再靠近我就要打人了!”
我挥了挥拳头威胁他,没想到他竟然笑得更“灿烂”了……
这货给人的感觉与平时截然不同,他的眼神似乎变得深邃,让我看不透,他的笑容,平静中透着邪魅,可以说完全判若两人。
霎时间一股浓浓的恐慌和危机感涌上心头,我想起了曾经留意过的防狼术,一抬脚踢了过去。
看本宝宝的断子绝孙踢!
结果……可把我惊呆了!
他面不改色地伸出一只手,看似只是轻轻地往下一压,竟然恰好按在了我的脚腕上,我的脚还没碰到他,就被牢牢抓住,动弹不得了。
我去!如此有力的一脚竟然被这货一只手挡下来了?!太欺负人了吧……眼睁睁看着他把我的脚压回了地上,又逼近了一步。
身前的空间已经不足以支撑我用脚踢了。
哼!用脚不行,就换拳头!看宝宝的太极拳!
借力打力,以柔克刚!我打!
老娘抡起右拳狠狠地砸了过去。
结果……又把宝宝给惊呆了!
他轻飘飘、软绵绵地抬起了看似无力的一掌,却正好挡住了我的拳头,生生地拦下了这迅猛的一拳,让我的拳头再无法前进分毫。
丫的!这货竟然又是一只手就挡下来了,还死死地钳住了我的手……到底想干嘛啊!
“啊!”
正想试着掰开他的手指,不料左手也被抓住了,这货忽的往前一推,我的双拳被压到了胸前,他又前进了半步。我和他之间只隔着不到三个拳头远的距离,宝宝的心脏在这一瞬间似乎都停止了跳动。
“李月明,你弄疼我了,松手,快松手啊!”
也许是条件反射,我狠狠地踩了他一脚,可他好似没有痛觉一般,不仅一声不吭,就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只是手上的力道更重了,仿佛要把我的拳头捏碎,我情不自禁地大喊大叫起来。
“你再这样我可要喊人了!”
虽然我一点也不想惊动别人,把事情闹大,但再这么下去,宝宝的手怕是要被这货给废了!
“救……唔!”
抬头瞪他真是个错误……
毫无征兆的,我的嘴被堵住了,而且不是其他的任何东西,恰恰是这货的……嘴……
温热的鼻息,淡淡的巧克力和酒的味道,柔软的唇瓣,浓郁得让人窒息的无法分辨的特殊香味……我突然丧失了思考的能力,浑身发软,半点力气也没有了,竟然鬼使神差地闭上了眼睛,大脑一片空白,完全忘了抵抗,任由他强势而霸道地蹂躏我略干燥的双唇。
两颊滑落的清凉,温热而湿润的触感,唇间渗入的微咸……
这感觉好熟悉!
我的脑海中忽然闪过许多零碎的模糊片段,让我骤然惊醒!
我的思绪回归了大脑,却没有睁眼,不是不想,而是不敢,我不敢去看正在发生的这一幕!
我想反抗,想挣开,可是我的手仍然被他死死地禁锢着,一动也不能动。我不仅腿软得厉害,浑身还如同筛糠似的抖了起来,根本不听指挥。也不敢开口说话,张口的后果我不敢想像……只能在心里咒骂:混蛋!禽兽!李月明,你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那混蛋还在毫无人性地强吻我,可我却无计可施,只好咬紧了牙,坚决不让他在继续踏出最为“恶心”的那一步。
可恶!太过分了!衣冠禽兽!
我一边在心里骂着他,一边思索对策。我感觉呼吸越来越困难了,再让这混蛋放肆下去,怕是要断气了……该死的!居然敢强吻老娘,本宝宝豁出去了!我咬!
我还从来没有咬过人……又甜又咸、类似于铁锈的味道立刻侵占了舌尖,人血的味道竟然不算太难吃,至少没有让我恶心反胃,而是更加坚决,更加用力地继续咬下去。
我就不信这样他还不知道痛,还不松手!
在此之前,我从没有想过原本这种小说电视里才会有的桥段居然有一天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更没有想过自己会变得跟疯狗似的死死地咬住一个人不松口。
一秒,两秒,三秒……
十秒,十一秒……
口中的血腥味越来越重,从舌尖侵蚀到了舌根……终于手上的禁锢撤除了。
我立即松口向前推了一把,但似乎没有推动,一睁眼便看到他猛地睁开了眼睛,瞪得大大的,满脸的惊愕。
刚想呼他一巴掌,却感觉身上一沉,没想到他突然闭了眼,悄无声息地倒在了我身上,我支撑不住,整个人顺着墙面滑了下来,坐到了地板上。
他跟着下滑,膝盖弯曲下去,跪在了我身前,头搭在了我的左肩上,一动不动的,好像昏过去了。
可恶啊!这臭不要脸的!
刚夺走我的初吻,就想给老娘装死吗?
……
09:16:45
“哗啦啦啦……”
镜中女孩的两颊流淌着两行泪水,从眼角流到嘴角,又从嘴角沿着下巴汇聚,滴落,如同断线的水晶珠般隐没在洗漱池中奔腾的清水中。
我接了满满一大杯水,漱了一遍又一遍,可不论漱过多少遍口,都觉得嘴里仿佛还残留着血腥味和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怪味。
疯子!李月明就是个疯子!
怎么可以这样对我?
第一次,这绝对是第一次,我感到如此的愤怒和屈辱。他把我当什么了?给他随意发泄情欲的工具吗?
真是讽刺啊!我竟然允许一个疯子――极度危险分子和我住在一起,睡在一个房间,还三番五次地说服自己要真心把他当朋友,要给他足够多的信任,尊重他的隐私,不要去刨根问底,不要随便猜忌,要用平常心对待他,和他当一辈子的好朋友……可他呢?都做了什么啊!
回到房间,关上门前,我瞥见那货还在地上躺着,姿势一点也没变,这装死装得倒是还挺敬业。
拿起手机,按键。
1,1,0……拨号……不,还是算了。
这种事情没有任何实际证据,光凭我的一面之词,警察根本不会相信的。
可恶,可恶啊!
竟然不能把这强……性骚扰犯绳之以法吗?
性骚扰犯法吗……搜索……结果……2005年修订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提出了“性骚扰”的概念。第四十条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搜索的结果如同往我头上倒了一大桶冰水,让我无比心寒……显然,如果不是导致受害者精神受到刺激、后果严重的一类根本不会受到刑罚处理!
也就是说就算我有证据证明他强吻了我,构成性骚扰,但由于我的精神虽然受到了一定的刺激却并不严重,对我并没有实质性的伤害,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更何况,我只是一个完全正常的普通成年人,报警一点用都没有!
怎么办?怎么办啊!
去找人求助吗?可这种事要我对别人怎么说得出口?
若是被那些七大姑八大姨知道了,说不定不仅不会为我讨回公道,还会趁机煽风点火,要这混蛋对我负责,取了我呢!
啊啊啊啊!要死要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