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名女教师在好友群内转发同事“卖淫被抓”的谣言后被行政拘留2日,起诉警方要求撤销处罚却被法院驳回,引发公众对“私密群聊是否担责”的激烈争议。
一、事件核心事实与进展
谣言传播与处罚
2024年11月,浙江天台县某中学女教师林淼(化名)在3人闺蜜群、3人家庭群及私聊中传播同事“卖淫被抓”传言,并向他人提供受害者姓名及照片,导致信息扩散至六人群。天台县公安局认定其行为构成诽谤,因主动投案减轻处罚,处以行政拘留2日。传播链中另两名教师分别被拘2日、4日(后者因怀孕未执行)。
诉讼进展
一审结果:2025年12月15日,天台县法院驳回林淼撤销处罚的诉讼请求,认为其行为“使谣言具象化、扩大传播”,且作为教师未核实即传播严重贬损信息,属放任损害结果。
二审动态:林淼已上诉,二审定于2026年3月4日开庭,将聚焦“私密群聊责任边界”及执法公平性。
二、法律争议焦点
私密群聊是否构成“诽谤”?
法院认定:法律未限定传播人数门槛,只要造成他人社会评价降低即需担责。微信群内容经截屏可失控扩散,林淼提供姓名、照片的行为直接导致信息外泄。
学界质疑:北京大学彭錞教授指出,3人微信群属亲密社交范畴,强加“事实核查义务”或扭曲正常交流;前同事身份不等于“高可信度”,司法推定存逻辑漏洞。
教师身份是否加重责任?
法院强调教师言行更易被采信,需承担更高注意义务。
反对观点认为,职业身份不应扩大言论责任,否则可能引发“身份歧视式追责”。
处罚公平性争议
林淼称“谣言源头未被追责”,但公安机关资料显示已处罚所有可查证环节,包括向六人群转发者(拘4日)。
三、社会警示与行为边界
司法实践警示
微信群非法外之地:即使小范围传播敏感信息(如“黄谣”),若造成实质名誉损害,均可能被追责(如武汉教师诽谤前妻被拘案)。
技术放大风险:私聊截屏可致信息失控,传播者需预判后果。
公众行为建议
未经核实的贬损性信息(如涉他人道德品行的传言),无论群规模大小均避免转发;
不主动提供他人隐私细节(如姓名、照片),此类行为易被认定为“推波助澜”;
若遇谣言侵害,立即取证报警并保留民事索赔权利。
四、潜在影响与风险提示
二审标杆意义:若维持原判,将强化对私密群聊言论的监管;若改判,或削弱对网络诽谤的遏制力度。
需澄清误区:网传“仅林淼被罚”“源头未追责”与事实不符。教师群体需特别注意言行合规,避免卷入类似风险。